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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妇联通知:关于开展弘扬家庭美德公益宣传画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4-04-14 浏览量:11 次

关于开展弘扬家庭美德公益宣传画

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办、妇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城管局,市直各相关部门、妇工委(妇委会):

为认真贯彻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和家庭践行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内在自觉,引导社会公众进一步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深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意识,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弘扬家庭美德公益宣传画有奖征集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主题内容:本次活动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为主题,充分体现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低碳环保等家庭美德以及男女平等、两性和谐发展的基本内涵及宣传深意。

2作品须以组图形式呈现,要求主题鲜明、通俗易懂,画面简洁明快、内容健康向上,视觉形象突出,融思想性、艺术性、趣味性于一体。宣传画要求为国际标准尺寸100(长)X70(宽)cm,分辨率150dpi300dpi

二、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 1,奖金1000元;二等奖3, 奖金600元;三等奖5, 奖金400元;纪念奖若干。所有获奖作品由活动组织方颁发获奖证书。

三、截止时间及评选方式
1、自媒体公布之日起至201454日止(以当地邮

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2
5月中旬主办单位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

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议。
3
、获奖情况将在市主流媒体上予以公布。

四、投稿方式

1、宣传画投稿者应提供JPG格式稿件发送至邮箱。

2、投稿人请另附身份说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3、投稿地址:

电子邮箱:haflxjb@163.com

邮寄地址:淮安市生态新城福地路6号市妇联宣教部(请在信封左下方注明“征集活动”字样)

联系人:        联系电话:89080900

五、有关要求

1、各组织单位、制作单位或个人提交的作品必须是新创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发生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承担责任,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各制作单位、制作人自留底稿,参赛作品均不退还,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单位有权用于以公益事业宣传、活动形象宣传为目的的出版、发表、展览等用途,不再另付稿酬。

 

淮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淮安市妇女联合会

淮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苏省淮安工商行政管理局

淮安市城管局                                                          

淮安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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