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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文明办关于组织对第二届“省十大美德少年标兵”

2013-08-07 浏览量:12 次

淮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对第二届“省十大美德少年标兵”

候选人投票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办,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办,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由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工委、新华报业传媒集团、省广电总台、省美德基金会联合开展的第二届江苏省“百名美德少年”评选结果已经产生,我市推荐的张颖、陆专业、夏倩倩、沈佳睿、金松、刘源、丁晟栩7名同学荣获省“百名美德少年”。其中,来自淮安市金湖枫叶国际学校的张颖(编号09)和淮安市黄码中学的陆专业(编号172名同学成功入围省“十大美德少年标兵”候选人。

86日起,省“百名美德少年”人选在省级媒体上公示,同时对省“十大美德少年标兵”候选人进行投票(名单及候选人事迹见86日《新华日报》、《扬子晚报》)。因投票时间短,请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登陆江苏文明网或江苏网上家长学校,在认真学习美德少年事迹的基础上切实抓好投票工作,力争我市两名优秀少年光荣入选。

附:第二届省“十大美德少年标兵”投票说明

 

淮安市文明办

201386

投票说明

1、投票时间为86- 96日(信函投票以邮寄当日邮戳为准)。

2、投票范围为主办单位公布的第二届江苏省“十大美德少年标兵”候选人,共30名。

3、公众投票设信函、网络、短信三种方式:

①信函投票:请填写86日《新华日报》和《扬子晚报》刊登的选票(选票可复印),寄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邮编:210013,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11号楼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具体投票规则请见报纸说明。

②网络投票:点击江苏文明网、江苏网上家长学校进入投票系统,投票限选10人,超出或不足10人均视为无效票,一个身份证件号码限投票一次;投票人须填写真实姓名、所在地区、学校或单位(无学校、单位的填所在城乡社区)、有效身份证号码(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不填、填写错误或重复填写的选票无效。在投票过程中,不显示候选人得票结果,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③短信投票:编辑候选人编号,移动手机用户短信至10658513001,电信手机用户短信至106592015,联通手机用户短信至1065588063,每个手机号限投1次,较多选10人,超出10人无效,候选人编号以#号间隔。(例:编辑“01#02#03#04”发送至10658513001)。

4、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众自愿投票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

5、投票结束后,活动组委会将委托专业机构对公众投票数进行统计,并连同“千名中小学生代表”投票、评委会投票,综合确定首届江苏省 “十大美德少年标兵”名单。

6、活动结束后,活动组委会将在网络投票、信函投票、短信投票参与者中随机各选取200人,按照投票登记的学校、单位和姓名寄送精美小纪念品或赠送50元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