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0日上午,特医食品临床应用与管理政策研讨会在美丽的淮安召开,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俞伟男副主任及医政处徐子伟处长、淮安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耿志翔处长、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处刘可处长、淮安市市场监督局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处纪征副处长和谢伦主任出席会议。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石西洋副书记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致辞,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王仲副院长到会并全程参与讨论。会议还邀请了淮安、徐州、连云港、盐城、宿迁各大医院相关领导及临床营养科主任代表,针对特医食品临床应用与管理政策问题展开专题研讨。
研讨会特别邀请了《江苏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管理规范》政策草拟人,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处陈慕副处长亲临现场,就《医疗机构FSMP经营管理要点》进行了细致的解读。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扬州市营养质控中心主任包云教授受邀参会并讲解“特医食品的前世今生”,介绍了特医食品的发展历程及国内外应用现状,同时也提出了临床营养科在临床工作中的困境。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淮安市营养质控中心沈旸主任还分享了“特医食品的临床应用与展望”,并就目前临床营养实践工作提出了“医院(临床营养科)是否需要申领特医食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配置的营养餐如何管理?电子库存记录是否满足需求?不良反应定义、向谁报告?”等一系列大家都比较关心的问题。
在问题汇总和提问环节,各大医院代表也分别就自己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展开了询问与质疑,与会市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领导就提出的问题分别为大家答疑解惑,加强了沟通与交流。
会议就医疗机构在特医食品的临床应用达成共识:
1、医疗机构在特医食品应用和非特医食品应用过程中,应主动书面向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食品经营许可证申领,如无法给与办理,应索取不予行政受理决定书,以备今后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机构质询或检查;
2、各地医疗机构应规范医疗医疗用食品的营养筛查、干预和营养监测体系,制定临床实践指南和质量持续改进措施,确保制剂使用的规范化、标准化;
3、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在收费编码、临床路径及DIP/DRGs的费用支付等方面,需要后续配套政策跟进。但是,医疗机构在实践中可以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或方案,以便在下一步的政策制定中提供决策参考;
4、各地卫生健康委员会可以在市临床营养质控中心的支持下,探索建立医疗用食品使用目录、临床实践指南,条件成熟时,在市医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支持下,进行区域内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区域内使用价格和收费编码;
5、苏北五市可以在特医食品临床应用和政策探索方面,进行合作与政策协调。条件成熟时,建立临床营养专科联盟,规范临床营养同质化管理,实现管理模式统一、营养目录统一、标准应用统一、在岗培训统一以及多中心科研协调统一等,从而为苏北临床营养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