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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淮安市卫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的通知

2014-09-29 浏览量:11 次
淮卫办发〔2014〕135号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淮安市卫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宣传落实。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抄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

      淮安市卫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

  1.全民共创文明城,百姓共享好生活!
  2.全面发动,全民参与,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3.继往开来、坚持“两个率先”、在新的起点上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4.从细节做起,从我做起,让城市更文明!
  5.同爱一方热土,共建文明家园!
  6.文明城市大家创,文明成果人人享!
  7.文明淮安我的责任,淮安文明我的光荣!
  8.文明城市你我同创,和谐生活大家共享!
  9.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创建让城市更美丽!
  10.文明始于足下,创建从我做起!
  11.共创文明城市、共享幸福生活!
  12.志愿同行,爱心同行,文明同行!
  13.公德在我心,文明贵在行!
  14.群策群力创文明淮安,同心同德建和谐家园!
  15.市民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
  16.美德贵在坚持,文明重在行动!
  17.手牵手共建和谐城,心连心同做文明人!
  18.包容天下、崛起江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