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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重申禁止在医院乱贴乱画的通知

2013-08-20 浏览量:11 次
  2007年,我院出台了禁止院外企事业单位、个人在医院范围内,未经许可进行乱贴乱画等广告宣传的相关规定。近几年来,很多科室按照医院要求,进行管理和督查,医院整体环境得到较好的保护。
  较近,在迎接三级医院复核评审过程中,医院对科室对外张贴标牌进行检查,发现有以下几种现象,需要持续改进。
  1、病区有未经宣传处审核而被一些医药代表张贴带有其所属公司药品标志的相关宣传画等。
  2、病区为了让病人了解一些事,自行用白纸打印或手写内容,随意张贴。
  3、病房内常有剃头、提供护理服务、收药等等“牛皮癣”广告。电梯、楼梯间等公共场所有随意张贴物品。
  针对上述问题,特做如下要求:
  1、医院的环境需要全院、全员监管,各科室、病区不得允许任何组织或个人在医院乱贴乱画,一经发现医院将对相关科室进行处罚。
  2、各科室需要制作告示牌,请将要求告知宣传处,统一制作。
  3、医院保卫处将加强对医院环境的保护和巡查,发现乱贴乱画立即予以制止,并责令其改正、恢复原状。
  4、华南公司要对全院公共场所的空间予以保护,及时清除乱贴乱画及小广告,发现问题请立即通知宣传处。
  5、对于翘角、部分损坏、脱落的标牌,病区能够用双面贴粘好的,请病区自行处理,不能粘好的请通知宣传处前往处置。
      特此通知。
 

                                         宣传处
                                     201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