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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邀请

2023-05-29 浏览量:3 次

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就年度环境检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年度环境检测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国家《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江苏省排污证许可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年度环境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2023年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监测范围内所有检测指标。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9万。

(三)本项目采购服务期:3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见示范格式三)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见示范格式三)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未见联合体即可)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即可)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为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CMA)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在本市有相关的实验场地。(提供国家计量认证(CMA)证书和试验场地不动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具备环境监测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见示范格式三,必须提供)

2、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自行查询,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盖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若发现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五部分。

四、磋商文件发布及报名信息

1、发布媒体:磋商公告可在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直接查看;

2、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请供应商于2023年5月29日至6月7日,上午8:15-11:30,下午2:00-5:00(公休日,假日除外)到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淮安市工业园区潘园路10号)住院楼1楼总务科办公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现场报名时还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6月8日下午14: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行政楼2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周洁   

电话:18762011145

六、其他事项

1、磋商保证金: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规定,本次项目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