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苏财综〔2020〕45号)精神,市一院第二分院于8月25日起正式开通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标志着我院在推进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又一个阶段性成果。
电子票据由财政部门统一监管,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报销凭证使用。同传统纸质票据相比,电子票据的服务的开通,既为患者节约就诊时间,提高患者就医体验,避免丢失,同时最大限度减少纸质票据的打印,减轻了医院纸质发票的开具和管理成本,有利于防范和杜绝假票据,提高医院财务票据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