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根据淮卫医政便函〔2019〕6号发《关于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试剂及院内经营场所食品质量专项大排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立即成立专项自查小组,开展自查活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三分院于2019年1月11日在院周会布置各科室对药品、试剂、耗材等使用情况进行自查,为认真落实自查工作,1月14日下午4时,由院长柏清亲自带领专项自查小组人员对我院药房、检验科、预防接种门诊、病区、口腔科等科室所有药品、试剂及耗材进行了重点检查,并现场查看相关有效期、批号、数量等记录情况,冰箱温度登记及温度计是否有计量监测标识,消毒液和耗材有效期及规范放置情况等。经过专项检查,我院未发现过期及使用过期药品、试剂及耗材情况,对于近效期的药品、试剂及耗材,已认真做好登记,按规定进行处理。部分科室登记本记录有不完善现象,现场给予指导,限期按规范整改到位,确保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