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管理制度
(一)每日按时开馆闭馆。
(二)凡院内职工来馆阅览或借阅书刊,须持借阅证办理借阅手续。必须遵守“图书馆读者须知”、“书刊借阅规定”和“书刊赔偿制度”。
(三)借阅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按规定赔偿。
(四)图书馆工作人员按计划购买书刊并进行登记、分类、编号、上架和整理。
(五)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和数量。规定在图书馆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其他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六)图书到馆后应及时编目入库,以便查阅。
(七)图书馆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明度。
(八)密切配合医疗、科研、教学等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安全制度
(一)馆内全面禁止吸烟。
(二)每日值班人员做好安全巡查,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填写消防安全确认表。发现问题立即汇报馆长与院消防中心。
(三)全馆根据要求配备消防设备,并由专人负责,保证设施完好。
(四)馆员和读者不得在馆内随意接拉电线,特殊情况须向消防中心报备。
(五)做好读者安全宣传工作,贵重物品随身携带。爱护图书与设备,如有损坏按医院和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六)专人管理库房,做好通风、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电子阅览室面向全市医务人员开放,读者应自觉遵守图书馆及电子阅览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二)读者应使用管理人员指定的机器,原则上一人一机,请勿随意调换机位,如在上机过程中发现故障,请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
(三)禁止私自携带软盘、光盘和其他存储设备上机,需要安装其他软、硬件、复制等请与管理人员联系。
(四)电子阅览室内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任何人传播、下载、浏览不健康网站。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把食物带进机房,严禁吸烟,以免影响他人阅览。
(五)读者不得进行妨害机器安全、正常运行的操作;不得随意删除文件、不得随意修改配置文件及随意设置密码。
(六)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如情节严重或引起严重后果的,将取消其上网资格。
(七)本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八)本室设有留言簿,欢迎读者对电子阅览室的服务和资源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借阅制度
(一)本院职工可凭借阅证到图书馆借阅各类书刊。
(二)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每人限借图书三本,期刊三本,并在两个月内归还,逾期未还者酌情通报。
(三)报纸、工具类书仅供查阅、概不借出,阅后请放回原处。
(四)请勿在书刊、文献上折页、勾画、圈点、描拓或撕割,违者罚款。
(五)凡未办理借阅手续,将图书私自夹带出图书馆者,除追回新夹带图书外,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五生借阅制度
(一)实习生、见习生、进修生、研究生、住培生需凭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借阅时需凭借阅证和个人服务牌到图书馆办理有关手续。
(二)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每本借阅证限借图书三本,期刊三本,并在两个月内归还,逾期未还者酌情通报。
(三)妥善保管图书,不得批画、圈点、裁剪、涂写或描拓,违者罚款。如有损坏或丢失,一律按丢失处理,赔偿款参照现行的同类图书定价的5-10倍为标准。
(四)报纸、期刊及工具类图书仅供查阅,概不借出,阅后请放回原处。
(五)凡未办理借阅手续,将图书私自夹带出图书馆者,除追回新夹带图书外,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六)研修实习住培结束时,需提前一周归还所借图书,并办理实习结束有关手续。
(七)五生人员借阅图书时,应严格遵守图书馆相关规章制度。
图书馆信息服务制度
(一) 利用信息技术为读者提供高效优质的参考咨询服务。
(二) 为医、教、研、防收集、整理和提供所需的文献资源。
(三) 做好读者辅导和培训工作。
(四) 拓宽服务渠道,主动开展为读者代查、代检和馆际互借业务。
(五) 做好图书馆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维护,提供一站式检索平台。
(六)开展定题检索、课题查新、信息编译和分析研究以及最新文献报道等工作,满足临床、教学、科研、管理和员工的信息需求。
文献数据库检索服务制度
(一)负责图书馆所有中外文数据库的检索使用方法培训。
(二)提供各中外文数据库的登录途径或网址以及账号密码。
(三)开展中外文论文收录引用、SCI及影响因子、新锐分区、H指数等参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