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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急诊药房药品集中配送项目商务谈判公告

2017-09-01 浏览量:3 次
  为进一步探索医药卫生改革,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有利于患者、有利于临床合理用药、有利于医、药机构的健康发展,实现“三赢”,本着共同发展、友好协商、着眼长远的原则,在保证医院临床用药、保障医院药品质量的前提下,我院拟将急诊药房的药品实行集中配送。现通过商务谈判的形式确定急诊药房药品集中配送合作方,欢迎符合条件的医药公司参加。
  一、商务谈判项目: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药房的药品集中配送项目
  1、项目管理方式:急诊药房药品集中配送是将急诊药房的药品委托给经营能力较强、实力雄厚的药品经营企业集中配送,企业承担起医院急诊药房现行承担的所有功能,包括药品的供应、发放、做账、配送等。
  2、合作范围:医院急诊药房所需药品的采购供应等工作。合作方承担医院急诊药房正常运行所需要的药学专业人员(至少7人)、药品及物资的所有成本及费用,急诊药房日常管理工作由医院负责,所有工作接受医院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3、合作期限:二年(如遇本项工作与国家医改新政策或新规定不符,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做相应调整,协商不成时即终止。)
  二、投标企业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等。经营范围包含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抗生素、中成药等。
  2、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且无不良记录,运营状况良好。目前与三甲医院有药品配送业务。三年内未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而受到处罚,且上年度销售收入(不含税)达2000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
  3、企业应建立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并能实现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经营环节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购销单位、经营品种和销售人员等数据库,对其法定资质和经营权限进行自动关联控制,对库存药品动态进行效期管理。
  4、企业应具有健全的现代医药物流体系和风险控制流程,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及药品配送能力,具备覆盖配送区域的供应和运输能力,能满足运输过程中药品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能保证急救药品3小时内送到;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到,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正常配送。
  三、其它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企业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其中医疗性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大输液(糖水、糖盐水、盐水、平衡液及无糖平衡液)不在集中配送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
  2017年9月11日-13日上午8:00-11:00
  下午2:30-5:00
  五、报名地点: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8号楼2楼药学部办公室
  联系人:杨康群,联系电话:80872788
  六、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