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口

淮安市一院宣传栏制作、施工竞争性商务谈判公告

2015-06-08 浏览量:1 次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宣传栏制作、施工竞争性商务谈判公告

 

一、商务谈判内容: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宣传栏制作、施工项目。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响应须知: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或者生产厂家;

2.             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供应商需提供自2012年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一项或以上,同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次商务谈判过程一切责任、义务和费用,双方各自承担。

8.             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三、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响应供应商在报名并交纳投标保证金后从市一院总务处领取

四、报名及预审
  1、报名时间:201568——2015614

  2、报名时到我院财务处交纳保证金5000元,未中标者,保证金商务谈判结束后退还;中标者,保证金转变成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后退还;

3、报名时携带资质材料及保证金财务收据至我院总务处登记,预审合格后发放商务谈判文件;

4、商务谈判开始前,保证金财务收据必须带到现场查验。

五、商务谈判时间、地点:

1、商务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2、商务谈判地点: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淮安市北京西路6号。
  3、联系人:淮安市一院 总务处 张琼 高宏斌
    电话:15861743158 0517-80872283

 

                    2015年6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