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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2015-03-03 浏览量:1 次
  一.招标人
  1.招标单位: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2.地址:淮安市北京东路6号
  3.联系人:陆艳春高宏斌
  4.联系电话:0517—80872283 15861743158

  二.招标项目
  1.招标项目: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2.物业管理区域:
  1)物业管理区域名称: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2)物业管理区域范围: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内
  3.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区域占地面积:91674.3㎡;
  2)区域建筑面积:210000㎡。
  4.物业服务期限:贰年

  三.投标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
  2.壹级以上(含壹级)的物业服务管理资质(尤其是保洁、护理陪护);
  3.具有三所以上三级综合医院的物业管理经验和保洁业绩;
  4.具有多年生活护理员管理经验;
  5.投标人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期间,未发生过重大的管理责任事件(含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等),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

  四.投标须知:
  1.报名预审:投标申请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供招标方预审:
  1)投标申请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拟派项目经理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5)拟派项目经理高层管理经验证明(由项目所在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乡办出具)(原件)
  6)在管已交付的高层管理合同,须与拟派项目经理高层管理经验证明的项目一致(三级医院物业管理合同)(复印件)
  7)企业为拟派项目经理缴交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载(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确认)(复印件)
  8)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9)信誉良好证明(由注册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原件)
  10)报名预审时,需向招标方财务交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变成履约保证金,合同签定后退还。开标时投标保证金收据必须带到现场查验。
  2.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装入信封后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有效签署。投标书信袋上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过程一切责任、义务和费用,招、投标双方各自承担。

  五.招投标活动时间安排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自2015年3月4日起至2015年3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总务处发售(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公司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3.勘查现场:本项目定于2015年3月13日上午9:00淮安市一院7号楼门口集合,统一安排踏勘现场。
  4.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12日上午11:00。逾期收到或不符和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需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2015年3月13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与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联系。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书面答复为准。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5-3-3
 

  市一院物业管理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