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目的:
为了减少能源浪费、加强医院水、电、汽管理,提高全员节约能源意识,对医院水、电、汽管理纳入绩效工资的考核,制定此考核细则。
二、考核方法:
1、参加考核部门:院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共同参与。
2、时间安排:总务处不定期检查,每季度一次由总务处牵头各部门联合检查。
3、考核结果由院节能降耗领导小组考核人员对被考核科室点评并与各相关科室、班组绩效工资挂钩。
4、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门急诊、病区护士长是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
5、各病区水、电、气用量由总务处按月抄表,呈报经核科纳入科室核算。
三、考核内容
1、不开下班后的空调、电扇、照明灯等,空调开启时及时关闭门窗。
2、中央空调运行期间定时通风,通风后关闭门窗。
3、中央空调及分体空调使用按规定设定在26℃温度以上。由特殊温度限定的设备、药品保存等不受此限制。
4.不开无人水龙头,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在工作区打开水。
⑸公共厕所、公用水龙头设施良好,损坏及时维修。涮洗拖把时有人看管,节约用水。
6.路灯、院标牌灯设施良好,按季节适时开关。
7.洗衣房尽量利用日光晾晒,不开无功烘房,杜绝水、汽等跑冒滴漏。
市一院节能降耗领导小组
201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