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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餐卡使用调整的通知

2011-09-15 浏览量:2 次
  为满足本院职工就餐卡既可挂失又可以在病区实现流动窗口订餐的需要,现作如下调整:

  1、从2011-10-15日起,本院职工就餐卡可以挂失。不可以在病区流动窗口使用。

  2、需在病区流动窗口订餐的同志,请于2011年10月起,每月12—14号至财务科办理病员就餐卡相关手续。(申请办理病员就餐卡,金额自定,从每月300元补贴中扣除,取卡地点在病房大楼一楼病员售饭卡处,但此卡不可挂失!)

  3、为了减少损失,根据本人消费需要,本院职工就餐卡可在充值机上随机设定每日消费最高限额,如10元、50元或更多。

  在此感谢财务科对本项工作的大力支持。
 
 

                    总务科
                    201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