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示结果,现对唐倩云同志予以聘用。请被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12月1日上午8:30到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分院办公室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分院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