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示结果,现对宗妍同志予以聘用。请被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7月1日上午8:30到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分院办公室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分院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