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确保医疗行为安全、有效,我院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依法执业,主动接受卫生等相关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
二、规范诊疗行为,保障质量安全,不开展超科目、超范围的诊疗活动,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技术工作,按照规定要求书写、使用和保管医疗文件。
三、强化服务意识,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患者至上”的服务理念,崇尚志愿服务精神,文明行医,礼貌待患,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四、加强医患沟通,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努力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五、改进医疗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推行预约诊疗服务,实行无假日门诊。服务窗口推行便民服务举措,强化“病区助理”服务模式,方便患者就医。
六、规范收费标准,办事公开透明。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推行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提高收费透明度,为病员提供药品价格清单、住院费用清单及查询服务。
七、落实医德医风规范,严格执行卫生行业行风建设“九不准”等规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收集意见,持续改进服务。临床科室签署“医患道德双向承诺书”并认真执行,对举报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八、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履行社会职责,不断拓展和延伸医疗服务。积极打造“全民健康管理示范医院”,全面启动“健康与疾病管理”新模式,构建院前、院中、院后一体化医疗服务体系,为建设“幸福淮安”作出新的贡献。
二O一四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