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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人知更要畏己知

2010-11-09 浏览量:12 次
  清代河南巡抚叶存仁一次离职时,僚属们为避人耳目,就在深更半夜用小船给他送了一批礼品。叶存仁写下一首诗加以拒绝:“月明风清夜半时,扁舟相送故迟迟。感君情重还君赠,不畏人知畏己之”。

  “不畏人知畏忌之”集中体现了严格自律的为官意识。“畏人知”即“他律”,是约束为官者行为的手段与方式。“畏己知”则是说要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自觉规范从政行为。在今天我们强调“畏人知”更要“畏己知”,就是说党员干部要做到清正廉洁,既要重外部制度约束,也应使之成为一种内在追求。

  “自律”要成为党员干部的道德自觉。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往往缺乏“畏己知”的自律精神,在诱惑面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失去了抵抗力。

  党员干部要“他律”,更应“自律”。自觉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道德自律要求来约束自己,恪守为政之德,做到慎独、慎微、慎初。特别是在金钱、权力、美色等各种诱惑和考验面前,时时刻刻保持清醒、事事处处保持廉洁,干净做事、清白做人。坚持做到防微杜渐,积极进行自我教育,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不断增强思想道德修养。只有这样,才能成为群众心目中的“好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