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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走河边不湿脚,警示教育不可少

2006-08-15 浏览量:12 次

  最近,纪委周书记下发《廉政周刊》一篇文章,号召我院全体会计人员学习,进行警示教育。

  针对近年来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 文章通过三名以身试法会计的心迹透视及他们的忏悔,给我们财务工作者一些启迪和警示,从而保持清醒的头脑。

  仔细分析一下,我们发现那些走上犯罪道路的会计并不是一开始就堕落的,面对成捆成沓的钱或票据,他们也曾经是不动心的。但人的思想及行为缺少有效的约束,意志薄弱的人在各式各样外在诱惑和各种不良动机驱使下,以不同方式走上了犯罪之路。

  我院财产、物资量大且周转量频繁,我院现有会计人员65名,分布在医院财务工作的各个岗位上,每个岗位的会计人员都有机会接触到各类单据或现金,因而随着医院的不断发展,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提高岗位技能同样重要。在加强业务素质的同时又要提高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并将职业道德素质作为衡量财会人员的首选标准,对其进行定期的职业道德培训,加强法制观念,认真学习执行《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提倡廉洁奉公的工作作风。要知道,任何一位会计人员的失足,对社会、对医院、对家庭都将会造成伤害。

  古人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名称职的财会人员应当经常自觉的与自身或外在的错误思想作斗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脚。牢记党纪国法、遵守财经纪律、坚决执行财务制度,我院的财务工作一定会更加高效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