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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关于财产保险进行商务谈判的公告

2018-12-11 浏览量:3 次

一、 商务谈判项目: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财产综合保险(固定资产、库存物资),专用设备损失保险。
二、 项目介绍:报名时院财务处提供相关数据。
三、 报名参加医院财产保险商务谈判相关保险公司须知:
1、 参与保险公司资格
(1) 参与洽谈的保险公司,应为在淮安市设市级分支机构,并有固定的营业场所,需提供营业执照。
(2) 参与洽谈的保险公司,有经营财产损失的业务资格,提供保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 服务实力强,在淮安市保险协会公布的2017年市场业务规模排名前5名保险公司。
2、 洽谈人员资格
(1) 保险公司负责人参与洽谈的,提供负责人资格证明,其他人员参与洽谈的需提供保险公司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 参与洽谈的保险公司需要按照第三项评选办法的细则,提供文件。
3、 评选办法
     医院将按照评分规则,组织评委会对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1家中标候选人,评分采用百分制。
4、 评分规则
(1) 财产综合保险费率、医院专用设备损失保险费率、医院库存物资保险费率。
(2) 承保业绩,要求提供2017年淮安市区域内为二级及以上医院提供过财产综合保险服务或医院专用设备损失保险的,请提供与合作医院的保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同一医院的不同保单按一份计算。
(3) 保险公司获得的荣誉。请提供保险公司获得省级以上奖项、荣誉证书复印件。
(4) 保险公司资信等级。
(5) 保险公司对医院相关保险的服务方案。
(6) 商务谈判文件制作。
(7) 企业实力。
(8) 其他。
请参加商务谈判的保险公司提供上述材料,按规定密封。
5、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1日(上午8-11点,下午2-4点)
6、 报名地点:财务处办公室(12号楼3楼322室)
7、 商务谈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财务处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