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口

中草药房药品集中配送延伸服务项目商务谈判公告

2018-08-22 浏览量:3 次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中草药房药品集中配送延伸服务项目商务谈判公告


      为进一步探索实践医药卫生改革,促进药学服务模式的转型,我院拟将开展中草药房的药品集中配送延伸服务。现通过商务谈判的形式确定中草药房药品集中配送延伸服务项目合作方,欢迎符合条件的医药公司参与。

  一、商务谈判项目: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草药房药品集中配送延伸服务

  1、项目管理方式:中草药房药品集中配送延伸服务是将中草药房的药品委托给经营能力较强、实力雄厚的药品经营企业集中配送,企业承担起医院中草药房现行承担的所有功能,包括药品的供应、发放、做账、配送等。

  2、合作范围:医院所需中药饮片颗粒剂及中草药的采购供应等工作。合作方承担医院中草药房正常运行所需要的药学专业人员(≥3人由药学部统一调配)、药品及中药饮片颗粒剂智能调配系统及设备2套等物资的所有成本及费用,中草药房日常管理工作由医院负责,所有工作接受医院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3、合作期限:三年(如遇本项工作与国家相关政策或规定不符,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做相应调整,协商不成时即终止合同。)

  二、投标企业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等。经营范围包含中药饮片颗粒、中草药等。

  2、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且无不良记录,运营状况良好。目前与三甲综合医院有药品配送业务。三年内未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而受到处罚,且上年度销售收入(不含税)达2000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

  3、企业应建立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并能实现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经营环节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购销单位、经营品种和销售人员等数据库,对其法定资质和经营权限进行自动关联控制,对库存药品动态实行效期管理。

  4、企业应具有健全的现代医药物流体系和风险控制流程,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及药品配送能力,具备覆盖配送区域的供应和运输能力,能满足运输过程中药品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能保证急需药品3小时内送到;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到,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正常配送。

  三、其它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企业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其中医疗性毒性药品、麻醉药品不在集中配送延伸服务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2日-28日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五、报名地点: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8号楼2楼药学部办公室

  联系人:杨康群,联系电话:0517-80872788

  六、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2018年8月22日